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届和2024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0浏览次数:10信息来源:长安大学学生工作部

各学院(系):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16号)文件通知,为做好2023届和2024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对象

2023届和2024届获得补偿代偿资格的毕业生。

注:包括2024届通过复核的毕业生。

二、确认流程

(一)学生个人申请

学生通过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操作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访问网址为https://jcjy.xszz.edu.cn/。

1.2023届毕业生登录系统后,在系统的“第二次在职在岗确认”模块完成信息填报。

2.2024届毕业生包含2024届复核通过学生登录系统后,在系统的“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模块完成信息填报。

3.正常在岗的学生应选择“在岗(继续享受资助)”;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等换岗的学生应选择“换岗(原单位内部调动,继续申请资助)”,在原基层单位辞职并入职新单位的学生可选择“换岗(到新单位就业,继续申请资助)”,新单位仍要符合审核标准说明要求(附件1)并需重新上传材料,注意前后两次就业时间须连续不间断,否则不符合申请条件;离岗学生可选择“离岗”作离岗处理。

4.申请截止时间:2025年8月28日。

(二)各学院(系)审核

1.各学院(系)需与相关毕业生联系,逐一告知其需要在系统中如实填报当前在职在岗情况,确保不漏一人,同时按照政策要求认真审核学生填报信息。

2.各学院(系)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831

(三)学校审核

学校对各学院(系)审核通过学生信息进行审核提交。

中央审核。

最终审核结果以中央审核结果为准。

三、工作要求

请相关学生按照工作时间要求进行信息填报,逾期不予受理,同时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四、咨询方式

1.有申请意愿的同学请务必在申请时间截止前联系所在学院(系)资助专干咨询具体申请内容,并加入所属学院(系)相关线上联系渠道(见附件3)。

2.其他问题可拨打学校学生资助中心电话:029-61105098。办公地址:北校区北辰楼404办公室。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6月19日

附件1.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5年版).pdf附件2.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pdf附件3.2025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联系通讯录.xlsx

Copyright © 2019 长安大学学生工作部 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ICP05001168号
邮箱 : xsgzb@chd.edu.cn 邮编 : 710064 地址 : 西安市南二环中段 技术支持:泽瑞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