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16号)文件通知,为做好2023届和2024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对象
2023届和2024届获得补偿代偿资格的毕业生。
注:包括2024届通过复核的毕业生。
二、确认流程
(一)学生个人申请
学生通过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操作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访问网址为https://jcjy.xszz.edu.cn/。
1.2023届毕业生登录系统后,在系统的“第二次在职在岗确认”模块完成信息填报。
2.2024届毕业生(包含2024届复核通过学生)登录系统后,在系统的“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模块完成信息填报。
3.正常在岗的学生应选择“在岗(继续享受资助)”;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等换岗的学生应选择“换岗(原单位内部调动,继续申请资助)”,在原基层单位辞职并入职新单位的学生可选择“换岗(到新单位就业,继续申请资助)”,新单位仍要符合审核标准说明要求(附件1)并需重新上传材料,注意前后两次就业时间须连续不间断,否则不符合申请条件;离岗学生可选择“离岗”作离岗处理。
4.申请截止时间:2025年8月28日。
(二)各学院(系)审核
1.各学院(系)需与相关毕业生联系,逐一告知其需要在系统中如实填报当前在职在岗情况,确保不漏一人,同时按照政策要求认真审核学生填报信息。
2.各学院(系)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8月31日。
(三)学校审核
学校对各学院(系)审核通过学生信息进行审核并提交。
(四)中央审核。
最终审核结果以中央审核结果为准。
三、工作要求
请相关学生按照工作时间要求进行信息填报,逾期不予受理,同时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四、咨询方式
1.有申请意愿的同学请务必在申请时间截止前联系所在学院(系)资助专干咨询具体申请内容,并加入所属学院(系)相关线上联系渠道(见附件3)。
2.其他问题可拨打学校学生资助中心电话:029-61105098。办公地址:北校区北辰楼404办公室。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6月19日
附件1.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5年版).pdf
附件2.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pdf
附件3.2025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联系通讯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