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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复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0浏览次数:10信息来源:长安大学学生工作部

各学院(系):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16号)文件通知,为做好2024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核对象

已在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中申请,但未通过各院(系)、学校或中央任意一级审核的2024毕业生。

二、资格复核流程

(一)学生个人申请

学生通过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操作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访问网址为https://jcjy.xszz.edu.cn/。

1.学生在系统的“2025年基层就业复核”模块完成信息填报,修改或补充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审核。

2.申请截止时间:2025年76

(二)各院(系)审核

1.各学院(系)需认真审核学生的申请资格条件及申请信息的真实准确性,批量导出审核通过学生的申请表,打印后经主管学生工作的院(系)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章,并按照后续要求提交学校。

2.各学院(系)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7月15

(三)学校审核

学校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并完成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盖章和系统审核报送。

(四)中央审核

最终审核结果以中央审核结果为准。

三、在职在岗确认

申请复核中央审核通过的2024届毕业生还需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和2024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确认工作的通知》要求,于2025年828日前完成在职在岗确认,请相关学生按照工作时间要求进行复核与在职在岗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四、咨询方式

1.有申请意愿的同学请务必在申请时间截止前联系所在学院(系)资助专干咨询具体申请内容,并加入所属学院(系)相关线上联系渠道见附件3

2.其他问题可拨打学校学生资助中心电话:029-61105098。办公地址:北校区北辰楼404办公室。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6月19日

附件1.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5年版).pdf附件2.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pdf附件3.2025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联系通讯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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